门诊须知
门诊须知
1.本院正常开诊时间:
·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7:30 ,综合楼(11号楼)3楼和4楼,诊病前请于预约时段前30分钟到自助报到机或护士分诊台报到后再就诊;
· 急诊病人请到急诊科分诊台,经分诊护士分诊登记后方诊病,急诊科全天服务。
2.每次就诊请携带病历,诊后请妥善保管。
3.入职体检、驾驶证体检请直接到13号楼4楼体检中心。(医院大门左侧入口)
4.收费、取药
· 诊病后,病人持门诊处方到收费处交费(5号楼1楼、11号楼4楼设有人工收费窗口,也可使用微信公众号线上交费,方便你诊后交费)。
· 本院已实行计算机联网,需取药的病人交费后根据交费单据或微信码到药房所属窗口等候取药(中、西药房位于5号楼1楼)。
5.检验、检查
凭检查申请单交费后到相关检查科室接诊台预约检查、取报告。
· 放射影像科:3号楼1楼
· 检验科,病理科:3号楼2楼
· B超室,胃、肠镜室:3号楼4楼
· 心、脑电图室:5号楼1楼
· 康复治疗中心:11号楼9楼
· 抽血处:11号楼2楼(工作日上班时间),5号楼1楼(工作日上午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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