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院务公开>医院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6月30日起调整麻醉等11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点击数: 【字体:

根据《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麻醉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肇医保发〔2026〕8号)文件规定,我院将对麻醉类等11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全新收费标准。为保障广大患者知情权,规范院内收费管理,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本次医疗服务价格新标准自2026年6月30日零时起正式生效、全面执行,原有对应旧版收费项目同步废止。价格结算以2026年6月30日零时为明确分界节点:零时前已完成的各类诊疗服务,均按照原收费标准结算;零时起新增开展的检查、治疗、手术、麻醉等相关诊疗项目,统一严格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二、项目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11批立项指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含各类主项目及对应加(减)收、扩展项目,具体涵盖品类及数量如下:麻醉类10项、神经系统类79项、耳鼻喉科类164项、口腔类114项、呼吸系统类68项、血液系统类15项、消化系统类150项、泌尿系统类87项、精神治疗类10项、疝甲乳类25项、康复类17项(详细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我院已通过官方网站、订阅号、公众号物价查询通道等线上平台,对全部新版收费项目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广大群众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财务部或医务科。咨询电话:0758-2322700、0758-2844803

肇庆市中医院

2026年6月29日

附件1 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2 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3 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4 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5 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项目表.xlsx

附件6 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7 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8 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9 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10 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11 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终审:黎国堂
分享到:
【打印正文】

了解这些有可能对您的就诊有所帮助

×

用户登录